要在售楼处的明显位置,对所售房屋建筑节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将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赔偿条款写入购房合同,如果交付的房屋达不到节能标准,开发商要按合同条款给予赔偿。上海市除了要求新建住宅销售要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注明节能状况外,还出台了针对利用市场化手段参与建筑节能改造和开发节能建筑的鼓励性政策规定,对采用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和用能系统,除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外,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江苏省规定今后江苏住宅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节能标准,否则在审批时不予通过,对违反节能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长沙市从今年7月份开始,禁止新建宾馆、商场、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修建整面玻璃幕墙,并强制新建公共建筑在外墙贴上保温隔热材料,外窗采用真空玻璃等节能材料。
我市是一个资源依赖性较强的城市,除淡水资源外,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都十分紧缺。武汉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我市的实际,建议抓紧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尽快制定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个长远的规划,才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的开展。就我市来说,近3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需要进行节能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建议结合“十一五”规划制定,拿出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目标,每年完成一定的比例,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管理,定期考核评比。对完成好的区和部门子以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予以相应处罚,力争2020年我市建筑总能耗达到节能65%的目标。
二是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和管理。从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市场销售等多个方面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要建立和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一设计审查备案一施工许可审查一施工阶段专项检查、检测一节能验收备案一工程竣工备案”的建筑节能闭合监管体系。新建建筑设计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和施工许可证,从源头上杜绝高能耗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使用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到期仍不改正的,予以经济处罚;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建筑节能达标情况一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机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不得对外销售和交付使用。借鉴北京和上海等地的作法,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新建住宅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注明节能状况,并与业主签订有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赔偿条款的购房合同,如果交付的房屋达不到节能标准,开发商要按合同条款给予赔偿。要加强对节能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制定政府强制使用的节能建材目录,要求开发商必须使用,否则其开发的商品房不得竣工验收,三是制定推广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为保障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应抓紧制定武汉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明确建筑节能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用法律手段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展开。要研究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充分运用价格、财税、金融手段和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引导节能建筑的开发和建设,出台对新建节能建筑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相关行政收费的政策,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在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对节能建筑给予优先考虑。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财政补贴政策,由政府拿出专项资金予以补贴,鼓励业主进行节能改造。研究延长墙改专项基金征收时间和扩大使用范围的政策,用经济手段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制定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制定推广节能空调、燃气空调、冷热电联产和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具体措施。明确凡属政府投资、财政拨款或补贴的新建公共建筑必须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四是扶持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和研制。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市应充分利用科技优势,依托武汉地区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的研发和应用,从而开辟广阔的建筑节能市场,为我市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机会。要大力培育建筑节能产品市场,通过完善产品标准、规范产品认证、组织产品标识、鼓励开发创新、引进先进技术等途径,加快我市节能建材、再生能源利用产业的发展,引导企业通过正常竞争,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产业链。要大力开展建筑节能试点,树立绿景苑等批建筑节能示范小区,鼓励其率先使用新的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使其成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和推广交流的的平台,从而带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五是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筑节能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有大量的协调工作任务。建议成立市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经委等部门,定期研究建筑节能工作。建议调整目前我市的管理办法,赋子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行政管理权限和职能,具体承担全市建筑节能的推广、监管、政策法规执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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