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床外观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
2.机床的防护罩应平整,匀称不应翘曲、凹陷;
3.机床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错位量不得超过2㎜,不匀称量不得超过1㎜;
4.机床的门、盖与机床的结合面应贴合,贴合缝隙值不得大于1.5㎜,缝隙不均匀值不得大于1㎜;
5.外露的焊缝应修整平直均匀;
6.装入沉孔的螺钉不应高出于零件表面,其头部与沉孔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定位销一般应略高出于零件表面,螺栓尾端应高出于螺母端面1~3螺距。
7.机床外露零件表面不应有磕碰、锈蚀,螺钉、铆钉、销的端部不应有扭伤、锤伤等缺陷;
8.镀件、发黑件色调应一致,防护层不得有褪色、脱落现象;
9.电气、液压、润滑和冷却等管道的外露部分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要用管夹固定,管子不应产生扭曲,折叠现象;
10.机床零件未加工的表面都应涂以黄色油漆;
11.机床上的各种标牌应清晰,固定位置要正确,平整牢固,不歪斜,不能遗漏。